各教学单位、同学们: 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的申请和审核均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,具体说明如下: 一、缓考申请的具体要求 学生因事一般不允许缓考,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,必须于该门课程考试之前办理相关缓考手续,具体要求如下: 1.因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,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; 2.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,需注明两门课程的名称及考试时间; 3.学生参加由学校组队的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、学科或科技竞赛活动,与考试时间冲突的,需附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; 4.公共选修课(通识类课程和就业创业类课程)不得申请缓考; 5.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申请缓考; 6.无正当理由在考试开始后递交缓考申请者无效,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,以缺考论。 二、缓考办理流程 1.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网上缓考申请(操作说明见附件2),同时下载并填写《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》(附件1)一式两份; 2.学生携《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》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,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(辅修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,辅修专业学院也须审核); 3.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审核操作(操作指南见附件3),学生辅修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,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网上审核操作; 4.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《河南大学缓考申请表》,一份留学生所在学院,一份报教务处备案,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留档; 5.教务处依据学院审核结果和学生缓考申请表进行网上审核,教务处审核通过后,缓考申请生效。 三、注意事项 1.缓考申请一定要在考试之前办理。 2.考试过程中突发疾病需补办缓考申请者,需监考教师及辅导员出具相关书面说明,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缓考手续。 3.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在教务系统审核本院学生缓考申请。任课教师一旦开始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,学院及学校将无法在系统中审核该门课程的缓考申请。 4.学生系统中的缓考申请,学院均需在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。审核通过的在系统中操作为“已批准”,审核未通过的在系统中操作为“未批准”。 教务处
2021年1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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